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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-7月,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1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,收入和利润持续两位数增长,研发投入稳步增加,主要大省运行良好。
一、总体运行情况
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。1-7月,我国规模以上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(简称互联网企业)完成业务收入6507亿元,同比增长20.7%,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5.2个百分点,但比上半年加快2.8个百分点。
研发投入增幅保持高位。1-7月,全行业研发投入额达273亿元,同比增长24.5%,增幅虽然较上半年回落5.9个百分点,但仍持续高于收入增速。
二、分业务运行情况
互联网企业在网络音乐和视频内容、网络销售、旅游出行、生活服务和电子政务等应用不断创新,带动互联网业务收入规模不断扩大。
信息服务规模稳步扩大,音视频服务表现突出。1-7月,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、网络游戏、新闻信息、网络阅读等信息服务收入规模达4338亿元,同比增长21.1%,增速较上半年回落了1.9个百分点,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为66.7%。
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,生活服务平台服务规模快速扩大。1-7月,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、生活服务平台、科技创新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的企业实现业务收入1583亿元,同比增长14.4%,较上半年提升了1.6个百分点。
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。在“互联网+”深入推进和各行业信息水平不断提升的拉动下,作为关键应用基础设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、云服务、云存储等业务实现快速增长。1-7月,互联网企业完成相关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64.4亿元,同比增长32%;截至7月末,部署的服务器数量达163.3万台,同比增长25%。
三、分地区运行情况
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占比小幅提高。1-7月,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133亿元,增长21.6%,占全国(扣除跨地区企业)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%,占比较上半年提高0.2个百分点。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25亿元,增长47.6%。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99亿元,增长25.7%。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5.5亿元,同比下降0.8%。
主要省份运行良好,个别省份增速明显回升。1-7月,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(增长11%)、上海(27.8%)、北京(28.3%)、浙江(37.9%)和江苏(39.3%)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4913亿元,占全国(扣除跨地区企业)比重达88%。收入负增长的省份达到7个,包括山东、山西、广西、贵州、内蒙古、黑龙江和吉林。
注:1.统计对象是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。
2.指上年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,5月开始,完成年报工作的省份按照2018年年报结果核定。